索引号: 316949888/2012-0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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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成文日期: 2012-05-31
2012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2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4.26”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府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提高人口素质为立足点,真抓实干,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主要目标:1、人口均衡进一步推进。全区户籍人口出生数控制在3500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7%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达到市考核要求;优生“两免”工程深入推进,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0%以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群众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达85%以上,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免费服务率95%以上,流动人口公共政策知晓率90%以上。2、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全员人口数据库全面建成;人口计生工作法治化稳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全面深化;建设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创建幸福家庭,推进家庭发展;基层基础不断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率90%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3、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优质服务实现全覆盖;惠民政策得到更好落实;公民合法计划生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全区无因违法行政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恶性案件。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2012年主要工作是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三项重点,实施六项任务。
  (一)围绕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目标,创新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
  要以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目标,创新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探索“大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拓展人口工作职能,将人口计生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融入民生建设大局。深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优生促进工程、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等工作,探索家庭公共服务新方法,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健全“小人口”管理服务机制,深化优质服务,优化利益导向,创新群众自治,强化人才保障,努力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升级。通过不断创新,构建与以人为本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适应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的体制机制,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二)突出三项重点,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1、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倡导力度,国策宣传面达到100%,不留死角。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探索建立人口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断丰富和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内涵和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一切有利资源,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困难大、问题多的重点区域以及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员、高档社区育龄妇女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违法出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口计生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2、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的措施和方法,开展跨区域和跨部门合作,建立完善出生人口性别信息共享制度和区域联动打击“两非”长效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出生性别比治理打击“两非”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和有关人员,设立实体办公的专案组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贯彻“严打+严管”的工作思路,开展打击“两非”行为暨“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加大查处“两非”案件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重点强化执法监管,抓住医疗保健、计生技术服务、药品销售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大对私立医院、个体诊所和B超技术人员执法监督力度,严禁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加强对重点生育对象的跟踪服务,建立孕期登记档案,采取综合措施,全面落实生育全过程的严格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转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深入开展“幸福在他乡”和“关爱女孩”行动,广泛宣传国家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严重社会后果,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出生性别问题,营造有利于女孩生存成长的社会舆论环境。
  3、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一盘棋”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双向管理和泛长三角区域“1+4”协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协商和研讨制度、执法制度,建立具有江北特色的流动人口社会管理新模式,提高服务管理绩效。加强与外来务工办、公安、人力社保局等重点部门的联系,努力将计划生育工作主动融入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中。完善流动人口孕妇个案管理及区内信息共享机制,多渠道采集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强化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办证发证和考核评估。以深化拓展“六个均等化”为重点,深入开展新市民12356工程、新市民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和新市民阳光计生行动。积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分娩补贴等利益导向制度,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在流动人口较多的街道(镇)率先建立1-2个集管理、宣教、服务、药具发放、信息交换等五位一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服务中心”,形成“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促融合”的工作体系。
  (三)实施六项任务,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1、不断深化优生促进工程。健全完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网络机制,进一步规范婚育咨询师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提高婚育咨询指导师结对率,满足当前新婚夫妻对婚孕、优生保健等个性化服务需求。建立“三位一体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加大优生“两免”检测的宣传、发动力度,基本实现国家免费优生项目全覆盖,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完善计生干部-所有新婚待孕人群、技术服务人员-重点人群、专家-高危人群宣传服务链,有针对性的开展互动宣传培训。建立“病残儿再生育家庭、孕前危险因素筛查阳性家庭、高危人群”档案,进一步加强对病残儿父母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服务,对高风险人群优生全程指导服务率达到100%。
  2、大力开展宣传倡导。进一步运用各种手段,宣传人口计生国策,在各类媒体宣传中渗透家庭人口文化的内涵,主要侧重性别平等、婚育文明、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幸福家庭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人口文化氛围。积极培育先进的“人口文化”,全方位打造“均衡人口”。依托本区的慈孝文化底蕴,围绕家庭生育、生命和生活质量,加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在条件较好的村(社区)设置高标准的婚育文化家园和婚育文化广场,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国策宣传一条街、人口文化广场等宣传品牌。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方面内容全面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文明、健康、科学、进步的婚育文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合力实施城乡统筹惠民工程。健全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积极争取区委、区府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各职能部门职责,做好以奖、免、救、补、扶、助“六位一体”利导机制建设,拓展利导机制的覆盖面、增加各种奖扶资金数量,加大计生普惠政策的落实范围和力度,真正使计生家庭得实惠。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普及生殖健康知识,组织育龄妇女参加妇科和“两癌”筛查,开展优质高效随访服务,确保家庭整体的生殖健康与权益。发挥基层协会优势,健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青春健康教育项目,用好用足独生子女慈爱专项基金,为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提供助学、脱贫和大病关爱等暖心贴心服务。
  4、努力推进信息化工作。在管理对象上,从以往以育龄妇女为主向全员人口拓展,由以往对育龄妇女“个案”的管理转向以“家庭”为主的户管理,优化全员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综合平台,把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成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服务于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性平台。以“实数计生”为目标,深入推进“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统计数据公信力。强化基层统计工作和统计信息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全员人口信息的核实、补充工作,不断提高人口计生统计质量。同时加强统计信息的动态核查,扩大信息采集面,实现与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信息互联共享。
  5、全面强化依法行政。积极推进“阳光计生”和“诚信计生”行动,开展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探索建立人口计生执法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强化人口计生、法院、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制度,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清零”专项行动,依法治理违法行为。继续严格把好政策审批关,完善再生育审批程序,确保审批环节零差错。全面开展人口计生便民维权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规范运行,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6、着力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继承和发扬人口计生工作的优良传统,进一步优化稳定人口计生队伍,关心基层,固本强基,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互查、抽查等检查活动来提高计生干部的责任心。通过学习培训、检查、互动来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三思三创”主题活动,通过开展“进村入户、破难促进”等一线服务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效能,以良好的服务管理能力,塑造人口计生职业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