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1246/2012-37261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2-03-29
江北区安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委区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北区委[2010]5号)要求,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区安监局重点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概述
  1、落实领导体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我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工作网络。经局班子讨论,成立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建立了局办公室进行综合协调各科室,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建立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在发文文稿上印上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栏,对是否公开、公开对象和公开期限进行了设定,各责任科室在拟发文件时须经各科室主管领导审批公开事项,杜绝将依法不应公开的数据信息等资料公之于众,切实保障企业单位和个人的隐私。
  3、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且根据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严密部署。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并配合做好区政府定期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地编制和公开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部门文件、计划总结、工作进展、安监数据、政务动态等各类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内容完成、格式规范、办理事项内容及要求与实际办理情况一致。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共发布公开信息57条,没有出现需要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暂无公众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和依申请不予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年来,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方面着手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为进一步做好以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着重从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手段和信息公开督查制度三方面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随时根据机关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积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实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江北区安监局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