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205000X/2012-3729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03-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即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审管办)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审批管理科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1号,邮编:315020,电话:0574-87667837,电子邮箱jbxzfwzx@nbjiangbei.gov.cn)。
一、概述
今年以来,区审管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推进。我办和23个进驻窗口(其中7个进驻综合窗口)都能够根据要求实行工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并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为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我办领导加强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各科室和中心各进驻窗口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为钱茵副主任,责任科室为审批管理科,负责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各科室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进一步提高和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同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会议,对照公开目录内容,逐条逐项进行疏理,按时编制完成《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相关目录,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加强督查,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办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先后建立了预先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今年我办着力加强制度的开展和落实工作。3月中旬,在中心的统一安排下,从各室和窗口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办事窗口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中,对行动迟缓,搞半公开、假公开的办事窗口当面提出批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和完善;对公开内容丰富、全面的单位进行了表扬。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设立了投诉电话,对不按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承诺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全面落实。通过制度体系的健全和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得到进一步提高,并积极接受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制定方案、强化培训,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工作机制方面,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广泛征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意见,全力以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组织各科室、窗口工作人员对公开法律法规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为更好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知识保障。从2008年开始每年初,区审管办组织人员专门撰写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发布。
(四)深化改革、推进标准化,多措并举延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初,我办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实际,起草《关于开展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半年我办分别组织召开全区单个事项行政审批标准编制工作动员会议和标准办理指南审核工作会议,对全区许可、服务、收费等项目进行再核实再清理,确保办事指南信息全面公开。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对各有关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一一核实,经过审查,全区行政审批事项270多项,审批事项得到进一步精简。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精简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和批后监管力度,着力克服审批项目过多、过滥和效率低的弊端,改变过去“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现象,从机制上强化对公开权力的监督,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延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区审管办进一步加强《条例》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按照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各进驻窗口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与创建文明窗口和思想作风整顿结合起来,服务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今年以来,行政服务中心共办件2.5万余件,接受并解答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累计3919人次,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反馈、转办453件;企业服务中心咨询窗口受理企业服务现场咨询24件,办结24件;收到服务对象服务质量评价3302次,“一事一评”电话回访18000余次,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总体满意率达到99.8%;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篇。同时,向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报送业务信息20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对外公布了行政审批许可类19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62项,行政服务事项8项,同时提供了审批事项要素查阅和各类办事表格下载,为群众办事创造方便、公开、公正的环境。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区审管办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在信息公开方面创新形式,利用服务窗口、行政服务中心内外网站、宣传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屏、《江北阳光政务》等渠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告项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收费情况,让透明行政、服务行政、效率行政和责任行政的理念不断渗透到的行政审批工作中。同时,专门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企业服务中心咨询窗口,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立了相关的查询制度,并放置了信息阅览架(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北区政府及江北区府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供百姓查阅),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及时地公开了政务信息。
目前,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已运行三年,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设立了公开意见箱和依申请公开的入口,同时在网站首页也设置了意见征集平台,增加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另外一种受理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区审管办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受理行政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的公开政府信息,并每周关注依申请公开情况。在大厅设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箱,放置《宁波市江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方便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1年度区审管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区审管办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区审管办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审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内容仍不够全面;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分工,规范流程,定期举办业务相关知识培训,拓宽公开内容和形式,确保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