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9833108/2012-37263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2-03-16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宁波市工商局江北分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工商局江北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7201132。
一、概述
2011年,工商江北分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力度,确保责任到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为确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11年初,分局制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根据要求和需要召开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分局中心组学习内容。力争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指派专人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建立科室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科室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在全面梳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各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了方便社会各界查阅信息,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市工商局分局频道上及时发布更新信息,不断完善分局政务信息网站功能,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多角度,全方位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群众监督投诉、领导信箱、意见箱等功能,工作人员确保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受理和回复。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各科所的考核标准,定期检查考评。
(四)《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督查情况
积极参加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有关培训,在对《条例》进行学习、宣传、培训、督查工作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学习方式对科室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等知识,为做好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止201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41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形式上采用了在市局网站专辟频道、设立公共查档室等,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管理,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基础上,紧跟形势,针对社会公众不同的信息需求,开发了便民语音电话系统和市场电子触摸屏系统,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拓宽公众的知情渠道,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1年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由在编工作人员兼任。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本局2011年度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现状看,在全局上下的通力协作下,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受理和回复等公开工作机制,基本能够满足信息公开权利人的信息需求。但是,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分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发布的规范性。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分局将着重从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手段和信息公开制度督查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把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1.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法,与业务工作形成有效衔接。
2.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抓紧建成企业信用信息二期工程,在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探索社会公开平台,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全社会共享。
3.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1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