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67/2012-37266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2-02-28
江北区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北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地址:宁波市新马路61弄3号楼;邮编:315020;电话:87668230;传真:87386685)。
  一、基本概况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加强了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部署局机关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责任科室,负责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各科室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呈报、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定的工作程序,并充实了《江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夯实责任,量化考核。为了把信息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凡是信息公开工作不按要求完成的,取消评优资格。同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需要公开的内容都要经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方可上网公布,凡是公开的信息都要留纸质文档备案。
  3、整合资源,创新形式。我局对门户网站首页进行了全新设计,将主页改为“图片新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最新文件”、“专题专栏”、“以案说法”、“政策法规”、“服务指南”八个一级栏目。在一级栏目下分设六个二级栏目和四个特色子栏目,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让百姓切实体会到政府网站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了政府与老百姓的距离,更加贴近公众需求,提高了便民服务水平。自2009年底网站建立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520余条,本年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30余篇,网站总访问量达8000多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50%,文件类21条,年度报告1条,提案仪案1条,发展规划1条,计划总结1条;业务类信息2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50%,22条为工作信息,3条为人事信息。以上信息主要通过江北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在江北区司法行政网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以及“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等互动栏目。同时,我局积极通过其他途径公开信息。1月下旬,围绕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编印下发《江北区村级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0000份,为村级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普法短信平台,宣传《人民调解法》、税法知识、酒驾新规等,扩大普法宣传面。3月中旬,在江北万达广场举办了法律专项服务活动,发放《人民调解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区矫正心理健康知识》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600余次。今年以“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为平台,做好 “六五”普法规划草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工作,出台《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六五”普法启动宣传,在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广泛开展宣传,增强群众对“六五”普法新阶段的认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尚需进一步落实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开意识尚需进一步深化。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在明年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多层次、全方位地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局领导、中层干部及所有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充实力量、明确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干、干得好。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及时更新,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三是完善公开载体。提高司法行政网站服务功能,积极深化特色专题专栏宣传服务,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性,尽力让公众方便查询。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北区司法局     
                               20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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