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0425789/2011-37191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1-03-31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按照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表编写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江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概述
2010年我局将继续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充分利用区政府公众网站,公开了我局一些政府信息,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制度。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以董惠忠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建立了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分解任务,具体负责规划和安排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相关科室具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的公开,我局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由局党组成员赵雪芬同志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人员汇总、统计、公开。同时建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站,由相关职能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相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等工作。
2、规范审查公开制度。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保密制度,制订了《江北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签发单》,并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拟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层层把关和确认。对于我局是否公开的文件都在文件拟制过程中加以明确,最后有办公室指定人员统一公开。
3、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并适时督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工作,为《条例》顺利施行奠定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4、做好相关报告和年度考核。根据《关于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10]67号)的文件,区政府对我局2009年的政府信息工作进行了考核,并通过了考核。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和年度报告,及每月的精准统计,我局更进一步确定政府信息工作情况的方向,更好的开展工作,为2011年的工作打下基础,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截止到2010年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70条,其中包括机构设置计划总结、工作进展、应急管理、房地产交易情况、提案议案、政务动态年度报告等六方面的内容,同时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对原先的发布的机构概况的内容进行了整改,其全文电子化达100%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江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江北区房产管理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依程序答复公众公开申请,201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个,其中同意公开的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继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上评议答复工作,2010年共收到公众评议意见1件,全部按期予以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自《条例》实施二年多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是对这项工作处于边摸索边实践中,当然存在的问题及下步的措施,仍然很多,如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时效性不强,信息量不大,督查力度不够大等,我们将继续努力。今年我局将继续在以下2个方面做好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督办工作。局办公室将继续做好20日发布信息,做好信息数量统计工作,负责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时效性。
2)我局开通二级门户网站“江北建设局网站”,在整合了政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等栏目的基础上,再设置了公告栏、建设动态、行政管理、重点项目、党建工作、法规文件、电子刊物等栏目,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局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