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75/2011-37179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11-03-30
2010年度江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江北区政府的工作指示和要求,特编制2010年度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组织领导和规范化建设情况
  1、加强领导,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我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抓任务分解,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层层把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登录、加载等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其他各科室相关责任人继续做好局其他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原《江北区统计信息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工作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江北区统计信息网管理办法》,管理范围包括:江北统计信息内网、江北统计信息外网、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子网、江北区统计办公自动化系统(OA)、内网短信平台和统计教育网上学校。对统计部门的信息发布的内容要求、工作程序、职责分工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规定了2010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内容和形式、具体步骤和工作要求,并严格实施。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及时组织会议,传达学习,形成经常化学习机制,加强对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同步运作。
  (二)信息公开网站及其他载体建设情况
  1、畅通两个信息公开主网站,即新建立的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统计局)和我局已有的江北区统计信息网。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今年着手对江北区统计信息网进行改版,增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公开意见箱、在线投诉,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做好依申请公开的链接入口,且不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进行完善。落实专人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受理、答复意见箱内有关问题,根据本部门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2、其他公开渠道建设。一是建立统计数据综合查询平台,及时加载更新,为社会公众查阅利用统计数据提供极大的便利;二是编辑《江北统计》刊物,通过网络加载和纸质印刷等其它方式公开统计数据分析资料。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0年度统计局通过区政府公开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205条,累计发布公开信息603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概况、部门文件、计划总结、工作进展、统计数据、政务动态、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监管、监督投诉等。
  3、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多样化,包括江北统计信息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明确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公开受理电话。2010年通过党政接访平台处理一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一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申请人较满意;依申请公开没有收费情况;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又取得了进一步的成效,但离上级和社会各界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结合存在的不足,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不断学习提高,找问题、添措施,完善不足之处。  
  1、积极探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丰富公开的渠道和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改进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成为服务社会经济和民生的重要途径。
  3、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订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北区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