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59/2011-37175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11-03-29
公安江北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我局本着“主动公开、加强沟通、实现互动”的原则,从加强人员、技术保障、完善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入手,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增多、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和支持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不断显现。
  (一)领导高度重视,整体工作稳步推进。区委常委、公安局长柴大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视为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提升公安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紧、抓实、抓好。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分局专门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政委裘跃进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1名兼职民警、1名工作人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网络,要求各单位必须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报送,有力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健全制度体系,切实规范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始后,分局办公室编制了《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信息公开指南》、《关于规范公安江北分局公文主动公开发布审核把关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进一步健全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使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更加严密。同时,通过合理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通过完善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明确公布事项,落实公布程序;通过健全落实一系列管理制度,深化了公开内容,加强了基础性建设,规范了内部管理行为,使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从而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安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公安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服务贴近群众。我局对涉及民生的事项进行预公开制度,对拟作出的决策、规划、计划、方案等进行及时发布。2010年我局改版更新了部门门户网站,在栏目设置、网页布局等方面都做了较大改动,目前分局网站设有分局简介、警讯公告、公安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办事指南、警民交流、便民服务共计8个主要栏目,自改版以来,网站运行状态良好,页面信息每日更新,群众来信及时受理并回复,该网站已成为我局信息发布的新窗口、政务公开的新途径、群众谏言的新门户、交流互动的新平台、上下沟通的新纽带。此外,分局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警营开放、警民恳谈、警务公开工作。在去年的 “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中,全区公安机关共组织警民恳谈580余次、警营开放日30余次、相约警务室活动485次,走访各类群众5900余人(次),受理群众意见诉求2846条,在密切警民关系的同时,让广大市民了解了更多的公安政务信息。同时,充分利用社区警务宣传栏、《警界纵横》、《警周刊》、《新江北》等公安宣传主阵地,多方面、多角度向社会公开公安政务信息,受到群众欢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于2008年起即着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工作方案,专门组织人员编制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目前建有机构概况、政府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8 个一级类别及 23 个子栏目。其中08年主动公开历史文件123个,行政审批及办事事项类信息18项、机构情况信息1项。2009年公开各类公安政府信息 115 条、2010年新公开信息184 条(累计已主动公开公安政府信息422条),其中,公开信息包括领导活动、工作进展、政务动态等,内容全面,公开及时。按照信息分类情况分析,目前已公开文件类信息133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31.5 %;政务动态类信息147条,10年新增66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34.8%;工作进展类信息42条,10年新增35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0%;领导活动类信息104条,10年新增68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24.6%;提议提案8条,10年无新增,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9%;社会治安类信息25条,10年新增14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5.9%;行政执法类信息14条、人事任免类信息6条、办事指南类信息8条,10年均无新增,分别占全部公开信息的3.3%、1.4%和1.9%。我局办事信息涵盖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工作时间、办事表格下载、咨询电话等要素,内容完整;工作动态信息更新及时,要素完整。
  为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我局还组织办公室、监察室、督察大队、网警大队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每日网上巡视,对发现的虚假、不完整信息予以及时报告并作澄清。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以及收费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以来,除分局通过几个平台进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外,至今没有收到社会群众关于对公安类信息的公开申请。根据规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依照国家规定收取信息检索、传递和复制的成本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业务部门领导对该项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盲区,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不明确,一些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畴难以界定,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面对群众和企业的依申请公开时,把握上存在一定难度;
  3、一线工作人员缺乏系统性培训学习和互相交流的机会,实际处理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二)下步对策建议
  1、提高业务部门领导和基层领导的“阳光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力度;
  2、尽快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公开”与“保密”的界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建立健全专业工作人员队伍,对一线工作人员优先进行培训,以提高其服务水平。同时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力度,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