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205000000/2011-37167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档案局 成文日期: 2011-03-21
宁波市江北区档案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江北档案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北区档案局联系(地址:宁波市新马路61号,邮编:315020,电话:87663630,传真:87667206,电子邮箱:nbjbda@163.com)。 
  一、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各项要求,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史志办(档案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进展。
  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了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及时公开信息,增强公开效果。我局本着“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及时准确地发布了相关政府信息。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贴近民生工作,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服务群众的效果更加明显。三是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为做好政府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提高档案干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自觉性,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部门文件4份,业务类信息16条。
  区档案馆内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查阅场所还配备了一台触摸屏,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情况
  2010年度未收到申请公开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我局2010年度共受理市民咨询 1877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621人次,调档1760余卷,为1380多人(单位)提供了房产、学历、工龄、婚姻等证明。免费复印资料2470张,其中电话咨询256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局的财务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0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继续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服务民生的各项工作领域,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好信息维护工作,完善档案网站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得到完善,促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北区档案局

201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