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205000X/2011-37199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03-18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即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审管办)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审批管理科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1号,邮编:315020,电话:0574-87667837,电子邮箱jbxzfwzx@nbjiangbei.gov.cn)。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十分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各科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为钱茵副主任,责任科室为审批管理科,负责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各科室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会议,对照公开目录内容,逐条逐项进行疏理,按时编制完成《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相关目录,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抓好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
  在制度体系方面,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通过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并积极接受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制定方案,强化培训,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工作机制方面,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广泛征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意见,全力以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组织各科室、窗口工作人员对公开法律法规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为更好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知识保障。2008年开始每年初,区审管办组织人员专门撰写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区审管办按照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2008年以来接受并解答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累计13550人次,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反馈、转办1296件;企业服务中心咨询窗口受理企业服务咨询64件,办结64件;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篇。同时,向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报送业务信息18篇。
  截至2010年12月31日,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对外公布了行政审批许可类18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62项,行政服务事项8项,同时提供了审批事项要素查阅和各类办事表格下载,为群众办事创造方便、公开、公正的环境。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区审管办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通过报纸、窗口讯息、网站、电子滚动大屏幕、多媒体触摸屏等方式向社会公告项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收费情况。同时,专门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企业服务中心咨询窗口,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立了相关的查询制度,并放置了信息阅览架(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北区政府及江北区府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供百姓查阅),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及时地公开了政务信息。
  目前,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正式运行两年多,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设立了公开意见箱和依申请公开的入口,同时在网站首页也设置了意见征集平台,增加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另外一种受理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区审管办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受理行政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的公开政府信息,并每周关注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度区审管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区审管办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区审管办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审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学习宣传《条例》深度还不够。
  (二)对信息公开的内容仍不够全面。
  (三)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分工,规范流程,定期举办业务相关知识培训,拓宽公开内容和形式,确保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