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67/2011-37174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1-01-21
江北区司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江北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与司法业务工作、司法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本着真实客观、利于监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措施,有力推进了司法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司法执法和管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司法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工作效能得到显著提升。现将本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方便民众及时了解、获取信息。如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及典型案例;在局公示栏公布我局内设机构及各科室主要职能,以及相关联系电话;在各村法律援助点公开法律援助点工作人员及电话号码,张贴规范的法律援助登记文书格式,将法律援助范围、对象、程序等内容规范上墙,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
  把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期待的重要事项上,抓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2010年,我局在江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3大类、总共信息68 条,其中政府文件类32条;工作信息30条,其中计划总结2条,政务动态1条,工作进展26条,提案议案1条;人事信息6条。
  (四)严格信息公开的操作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科室负责人能主动与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收集相关材料后,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审核,查漏补缺,交局长审定,确定是否公开。在发文过程中,加入“是否公开”的审核程序,使发文与信息公开工作同步进行。年度工作报告能按要求及时予以制订公布。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科室对公开信息的落实和实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下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计划
  (一)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
  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规范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知晓政府信息。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江北区司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