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16949888/2010-0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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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成文日期: 2010-11-23
“十一五”期间江北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江北区打造都市经济强区、构建生态文化大区、实现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出生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宁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总体要求和区基本实现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目标,结合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划。
  一、 “十五”时期的主要成就和面临形势
  (一)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初步形成了一条具有江北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路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 
  ——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五年户籍人口出生总数为6496人,年均出生1259人,比“九五”时期少生891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49‰,比“九五”时期低3.3个千分点,人口增长继续得到有效控制。
  ——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五年平均计划生育率99.51%以上,综合避孕率88.7%;统计误差率在2%以下,统计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宣传、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分别被市、省人民政府授予市级优质服务先进区和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区称号。
  ——优质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坚持以人为本,建立计生、卫生“二合一”三级互动,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网络体系,相继推出了优质服务“一二三四”(一纵、二箱、三卡、四送)工程和“六心满意”(贴心、暖心、放心、舒心、宽心、细心)工程,实施个性化、温馨化服务套餐。在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的基础上,拓展了男性生殖健康和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领域,积极参与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率先在全市推行了安全套进公共娱乐场所,努力满足不同层次育龄群众的需求。
  ——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运作机制。结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以生育文化“六进”为载体,实施贴心宣传“百千万工程”,进一步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
  ——依法行政规范推进。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省《条例》为契机,以建章立制,完善执法体系为重点,区政府制定了贯彻实施省《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全区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制、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规范管理,实现了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真正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切实维护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推动了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机制的全面建设。
  ——属地管理进一步加强。依据“政府领导、部门配合、村(居)自治、优质服务”的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要求,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网络,创新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实行宣传、教育、服务一体化,推出了各派出所与街道两方协作,综治办、计生办、警务中心、村(居)警务室一线联通,务工、居住、医疗、就学四点互动,依法管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三位一体”的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模式,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初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综合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规范、公平、透明的计划生育公益金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运行补助办法。优化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整合计生、卫生资源,在“计卫二合一”三级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室)的“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服务机制,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人性化关怀的管理服务模式。
  ——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依托政府信息网络,建立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内、外网,构建了“三网一库”计划生育信息框架,形成了省、市、区、街道(镇)四级联网,加强网上移接交,提高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处理速度,实现了异地数据查询、信息资源共享。
  ——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稳定发展机构人员,在局机关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调整充实了街道(镇)、村(社区)计生工作队伍,配备了街道(镇)和1800人以上的村(社区)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落实了岗位津贴。坚持一年一次三级计生干部的理论业务培训制,在全区计生干部中开展了行风联评和“争做十佳育龄妇女贴心人”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计划生育协会作用日益发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抓示范促平衡,稳步推进“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项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项目,发挥基层协会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团作用,逐步形成了“村两委负责,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运行机制。
   (二)面临形势
  “十一五”期间,全区面临的人口形势不容乐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更为艰巨。
  ——人口发展面临四大压力。随着大开发、大发展和城市化推进,受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增长惯性作用,“十一五”时期,我区面临人口总量的持续增长,劳动就业人口的不断增大,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和老年人口比例的高速增长这四大压力。
  ——低生育水平面临不稳定。人们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生育政策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方面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受传统思想影响,一时难以改变。另一方面社会的保障体系还满足不了广大群众的需求,人们的生育观念更加多样化、复杂化;流动人口、人户分离、非法收养、再婚等现象增多的趋势使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工作稍有放松和失误及外部环境的不断影响,低生育水平就有可能回升。
  ——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面临新的挑战。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依法行政推进和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制约手段逐步弱化,而有效制约机制尚未建立,育龄群众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使得计生工作手段与目标矛盾日益突出。流动人口管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计划外补救措施难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特别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同时,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方面的服务需求日益增加。但现有的管理与服务机制、人员的配备与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
  二、“十一五”时期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都市经济强区”和“生态文化大区”建设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着力于投资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坚持综合改革思路,建立健全融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于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全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区出生人数控制在8500以内,年均出生数控制在1700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在3.5‰以下,计划生育率在97%以上,2010年末总人口控制在23.3万以内(不包括人口机械增长);减少出生缺陷率,出生人口素质得到提高。
  ——初步形成先进的生育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新型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和生育文化,从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相互制约关系中形成国家要求和人民群众自身及其家庭发展的需求相一致,实施优生优育优教工程。
  ——全面构建综合服务体系。实行以社区(村)计生、卫生“二合一”服务站为载体、以技术服务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育龄夫妇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普及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依法治理机制。普遍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基本实现行政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一步健全管理队伍和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信息化管理框架。不断壮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深化“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区标准。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明创建等结合起来;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综合措施治理人口问题,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综合协调。
  ——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抓重点,破难点,带中间,促平衡;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拓展职能,求真务实,提高创新能力,创出江北特色。
  ——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坚持预防和干预为先,加强艾滋病预防宣传和优生检测工作,切实保障育龄群众生殖健康。
  ——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奖励和处罚并举、限制和提倡结合,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民主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重视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坚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的标准,立足群众需求,实施按需服务,切实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建设社会主义生育文化,逐步形成社会主义新型婚育观
——建立和完善“协调有序、内容求实、载体创新、资源共享、群众参与、保障到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联席会议和各级人口学校、宣传阵地作用,积极探索社会化、个性化、网络化、精品化宣传教育新格局,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文化,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方面的多层次需求,树立社会主义婚育观。
  ——积极实施“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工程”。加强婚育文明的观念、理论、制度、载体、环境、阵地、媒体、设施和队伍建设,初步形成现代婚育文化普及的城区基本框架。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区达标街道、镇在90%以上,其中先进街道、镇在40%以上;继续开展“人口文化进院校”活动,90%以上的中、小学中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教育。
  ——依托社区,面向家庭,按需施教。加强基层宣传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根据青少年、育龄妇女、男性等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普及人口理论、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婚育科学知识,不断提高人口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全区80%的千人以上社区(村)人口学校达到规范标准;宣传品入户率和育龄人群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
  (二)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依法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贯彻执行现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自觉履行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建章立制。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区、街道(镇)、社区(村)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对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监督。无行政侵权行为和恶性事件发生,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严厉打击破坏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不法行为,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违法生育立案率达100%,结案率达80%以上。
  ——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环境和利益导向机制。在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已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特困家庭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双农独女户奖励政策,逐步形成积极稳妥、多层次、广覆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
  (三)深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普及育龄夫妇基本生殖保健服务
  ——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强化技术服务网络、优化技术服务项目、创新技术服务方式,创品牌、创特色、强优势,吸引更多的育龄群众关注生殖健康。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实行分级规范随访服务,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0%,意外妊娠率控制在2%以下,杜绝强制性大月份引产。普及生殖道感染预防检测,提供低偿治疗服务。
  ——实施优生优育优教工程。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到2010年,全区优生三项检测率达90%以上;开设“三优”宣传项目,普及知识;建立健全咨询服务机构,开通热线;关注贫困家庭的“三优”问题,设立相应医疗救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构建园、校和社会家长学校与各级人口学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实行系统教育,提高群众科学育儿水平。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以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为龙头,以街道(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村)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基础的生殖保健服务网络。着力在改善服务环境、规范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功夫。
  (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实施基层基础强化工程。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强镇”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70%以上街道(镇)达到省定“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强镇”标准,50%以上社区(村)达到省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标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网络建设。在乡镇机构改革中,继续稳定人口计生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街道(镇)要配备专职计生公务员,3万人以上的街道(镇)配备2名以上的计生公务员。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推行村级计生服务员竞聘制、工薪制、专职制,报酬达到市定标准;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健全“两委会负总责、计生协会做骨干、群众真正当主人”的村民自治新机制。
  ——加快人口信息网络建设。深化统计改革,改进、完善统计手段和方式,扩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覆盖面,力争到2010年,全区100%的社区利用网络管理和服务。开展基础信息评估工作。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建立人口信息跨部门共享机制。推广应用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和优质服务等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目标考核评估长效机制,实行分类、分线、分频率、个性化考核制度。
  (五)强化属地管理机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领导、综合治理、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的计划生育属地化公共管理新机制。大力推行流动人口“6+6”管理和服务模式(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人本化管理+人性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服务,信息化管理+网络化服务,乡缘化管理+效益化服务,个性化管理+类别化服务),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五同、五联、五免费”(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参与;宣传联动、服务联同、维权联合、整治联手、信息联享;宣传咨询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免费、落实四项手术免费、查孕查环免费、办理婚育生育证明免费),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妇享受到市民化服务。
  ——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计划生育责任制。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都要承担管理本单位计划生育的责任,保障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并落实管理人员、经费和措施,以及计划生育的奖励政策。
  ——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做到依法管理程序化、村(居)民自治规范化、优质服务制度化、政策推动多元化和综合治理职责化,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和难点,在实践中统筹运作,综合协调,整体推进,保证机制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实行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
  ——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要听取两次以上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每年召开一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为重大事项督查范围。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党政领导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分别考核。各级政府要确保人口计划的完成,把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一级政府与领导干部政绩、选拔奖惩的基本指标,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的重要内容,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离任审核制。
  ——加强综合治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机制。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人口规划、政策及与人口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形成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工、青、团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稳定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配制。深化机构改革,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确保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包括计划生育协会)的稳定,保证编制到位、人员配足。注意选配好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班子,增强计划生育系统人才吸聚和吐故纳新能力,稳定街道(镇)现有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落实必要数量的公务员专职干部。
  ——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要求,积极实施“人员准入、培养使用、有效激励、监督退出”等人事制度;探索干部职业化制度,抓好职业资格培训与业务培训,加强继续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继续开展争做育龄群众贴心人活动。
  ——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参谋作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争取领导工作上的重视,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争取部门的配合支持,努力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三)努力增加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基本建立“区级投入为主、各级共同分担;财政保障为主、其他来源为辅;支出结构优化、项目管理科学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每年安排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要高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落实国家规定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经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性收费的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管理好照顾生育社会抚养费,做到依法征收,规范管理,使用得当,加强财政、审计的监督管理,促进征收的经费管理好、使用好,保证全部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基本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加强流动人口三级计生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按照外来育龄妇女人数每500人配备1名村级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要求,列入全区综合治理建设计划,落实相应的奖金。同时进一步加强“计卫二合一”计划生育三级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并将其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落实相应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