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395/2009-00447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09-01-22 |
一、2008年民政改革推进工作情况
2008年初以来,全区民政系统在区委、区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解决民生热点问题,创新思路,开拓进取,改革推进工作成效显著。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改革创新。
年初以来,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区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规范选举程序,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截至5月底,除1个村外,全区应进行换届的行政村圆满完成选举工作,成功地把一批素质好、年纪轻、文化高、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和致富能力的优秀分子充实到了新一届村委会,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村民代表选举方式进行了一系列大胆创新,整体素质也有了较大的提高。村民代表有农村中的“议员”之称,代表村民参与村务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是沟通村民与村两委的桥梁和纽带,在村民自治活动作用举足轻重。而往届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相对村委会成员无候选人直选来说明显滞后,事实上也确实不利于选拔优秀人才,扩大当选代表群众基础,群众对此也颇为不满。创新村民代表推选方式不仅必要,而且顺应民意,势在必行。今年我区大胆对村民代表选举进行了创新,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扩大无候选人直选,全区实施村民代表村民小组(户主)会议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村从上届的不到20个增加到86个,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86.9%。二是有1个村采取了打破村民小组界限,由若干户自由组合推选代表的方式。三是有2个完成股份制改革的村采取了以若干量股权自由组合产生代表的方式,为股份制改革后村民代表如何选举作了极为有益的探索。四是有7个村采用设村民小组投票站的形式进行村民代表选举的方式,在选举方式规范上迈出可喜一步。一系列的创新使村民代表推选更加民主公平,竞争更加激烈:体现之一是全区669个村民小组共选举产生村民代表3158名,其中新当选1053名,更替率高达三分之一;体现之二是党员村民代表的人数从上届的848名下降到696名,比例从上届的23.9%下降到本届的22%,表明有大量非党员群众也积极参与到村民代表的选举中来,大量新鲜血液的加入,“鲶鱼效应”将在未来的日子逐步显现。公平激烈的竞争使一大批农村中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分子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村民代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优化,主要表现:一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民代表达到368人,占总数的11.7%,初中以上的1389人,占总数的44%,二者相加占到代表总数的55.7%,较上届有了大幅度提高。二是村民代表年龄结构较上届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全区村民代表平均年龄为53岁,其中在35至59周岁的代表数为2451名,占总数的77.6%,显示成熟稳健的村民代表占了绝大多数,对于未来村级民主管理和决策无疑是一个利好信号。三是性别结构改观。受女委员专职专选影响和带动,女性村民参与村民代表选举的热情也有所提高,本届村民代表中共有女代表266名,比上届增加32名,比例也由上届的6.6%增加到本届的8.4%。
(二)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方式更加规范。关于授权这一环节,在上届选举中,绝大多数村只是在村民代表推选办法用一句作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履行授权手续,规范性大打折扣,有悖于“村组法”等法律法规,也受到部分群众的质疑。因此在本届选举中,我区明确规定,授权采取在村民小组推选村民代表前,由到会户主进行鉴字确认的方式,全区共有90个村严格执行了这一规定。其他9个村因人口多、选情复杂等原因,采取了发放授权书授权的方式,虽仍不够理想,但较上届还是有了明显的进步。
(三)委托投票控制更严格。本届选举竞争空前激烈,拉票现象较为普遍,委托投票则成为拉票者重点突破口,如不进行有效规范,势必危及选举公平。因此,我区控制委托投票措施更加严格,普遍采用了必须持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选民证办理委托手续并进行公示的法定方式,而且每人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张。甬江街道还进一步明确规定:除选民本人居留外省一年以上、住院、在校、服刑等四种情形可以办理委托外,其余一律不准委托投票;洪塘街道孙家村根据村民的建议,从严控制委托投票数量,在村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一人只能接受一张委托票。严格控制委托投票,使本届选举的委托人数显著下降,为2813人次,仅占全区选民总数的8.6%,有效堵塞拉票之门,保证了公平竞争。
(四)投票站投票设置进一步规范。本届选举我区充分吸取了上届因投票站设置不够合理而对投票选举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教训,着力加强投票站规范化设置工作。全区除一个村因面积大、居住过于分散而不得不设立投票总站与分站外,其余98个村均采用中心投票站方式。全区99个村都严格实行从入口、验证发票、秘密写票、代写、投票到领取误工补贴、出口采用单向一条龙的循环线路,不给作弊者可乘之机,确保了选举现场的良好秩序。还把秘密写票处的规范设置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单独的房间内设置秘密写票处,用木板或用屏风隔离,以保护选民在不受他人干扰的情况下,独立秘密行使选举权,共设立秘密写票处657处,平均每村6.63处。加大选举现场工作人员投入力度,全区共投入2800多人现场维护秩序,平均每个村达到28人,确保整个投票选举秩序井然。总体来看,未发生重大影响选举结果公平的事件。
(五)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当前,农村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是各种利益的调整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多发期。村委会换届选举,既是农民表达民主意愿和要求的重要渠道,往往也成为农村各种复杂问题和矛盾集中反映的途径。农村积累的矛盾会借助选举的时机与选举问题牵扯在一起集中暴露出来,致使农村换届选举信访骤增,甚至引起群体性上访。为确保我区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北区委办[2008]15号),建立统一的信访受理制度、分类调处机制、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的信访信息分析交流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强化联动,变被动为主动,变“救火”为“防火”,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和实效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减少上访量。截止5月31日,区级接收信访仅3起,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不足30起,处置率100%,未出现十人以上的集体上访,实现了和谐选举,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扎实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创新。开展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政策出台前的调研工作。从3月份以来,我区按照现有的城镇低保和扶助证家庭核定标准即年人均4200元以下和4200以上--546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为重点进行普查,了解和掌握应保对象和其他信息。根据普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研究问题、预测资金、提出对策,认真撰写可行性调查报告《关于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分析建议》,供区领导决策参考。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市三区原则上根据市政府《宁波市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有关规定实施救助,由于现行医疗救助政策已经远远满足不了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按照市政府规定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的大病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重点是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实行二次救助、建立实时救助等制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
(三)开展村级监督组织建设试点。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每个涉农街道、慈城镇选择3-5个行政村开展设立村级监督组织试点,为村民自治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活力,目前,已经有17个行政村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工作。
(四)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创建。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强化领导,加大投入,以“温馨社区”创建为载体,全面又好又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共有21个社区成为市级现代化和谐社区,其中4个为省级现代化和谐社区。一是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目前,全区40个社区基本落实“三室三站二中心一校一场所”。全区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面积已从2001年的3800平方增加到目前的1.9万多平方米,除新交付的1万余平方米外,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形式新增的社区用房达到了5000余平方米,每个社区的服务办公活动用房为500平方米左右。社区基础设施滞后的状况明显改善,为和谐社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严格实行社区考核准入制度,不断优化社区工作环境。制定出台了《江北区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考核进社区申报准入制度》,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党群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凡拟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考核等项目进驻社区的,均实行该准入制度, 并落实“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切实减轻社区负担,遏制社区行政化倾向。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贯彻宁波市《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组织一百多名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首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四是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联动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坚持“一村一社区”模式,强化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区组织网络,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争取用三到五年时间,努力建成一批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11个行政村正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年底可以全面完成。抓好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参照城市社区建立起多形式、多层面、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已经建成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4个,7个正在建设中。实施6个行政村的撤村建居工作,年底可完成。
(五)圆满完成农村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农村行政村开展实质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完成庄桥街道灵山村等11个行政村的试点工作,共投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460万元,建成11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4140平方米,均设有休息聊天室、老年电大教室等“五室”,有些还设有餐厅。建立一支240人组成的专职居家养老服务员,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各类家务劳动或陪医、陪护等服务。
(六)圆满完成墓葬专项整治工作。共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迁移“三沿五区”坟墓3014穴,迁移率达100%;迁移后对墓于进行了平毁复绿,平毁复绿率达到100%;加强墓区绿化,总体绿化覆盖率90%以上,达到省市规定的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社会救助体系虽基本建成但救助机构不够完善,人员配备不足,救助资源整合不够;现有老年社会福利设施少、设备简陋、档次低,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老社区基础设施薄弱,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足,服务功能滞后于居民需求;社区工作者待遇存在城乡不平衡,城镇社区工作者待遇普遍低于城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社区居委会经费财政拨款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的差距,造成社区经费困难,入不敷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随我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的增长,村干部的岗位吸引力的增加,受传统思维影响的村民又重新借助宗族、宗教势力,通过请客、送礼、拉票等方式影响选举结果。宗族、宗教势力已经渗透到村主任、村委会成员选举,甚至村民代表选举中,严重影响了选举的公平性及村今后的稳定和发展。
三、2009年重点改革工作思路
(一)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一体化,稳步提高农村困难群众低保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切实加大救助力度;加大福利基金对农村敬老院投入力度,不断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标准的自然增强机制,不断改善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
(二)扎实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统筹力度,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治理机制,提高民主自治水平,使城乡社区成为提供公共服务、有序社会参与的重要平台,实现改善民生与发展基层民主相互促进,夯实和谐社会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社区工作者培训力度,制定社区干部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者待遇,打造一支德才兼备充满活力和热情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奠定和谐社区建设的组织基础。二是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江北区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考核进社区申报准入制度》的贯彻落实的同时,积极探索由社区中介组织承接部分政府工作,切实减轻社区负担,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和谐社区建设。三是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实行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协调发展。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撤村建居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妥善解决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变革中的问题或不稳定因素,坚决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撤村建居工作顺利推进;从农村实际出发,探索“一村一中心” 或“多村一中心”农村社区化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将城市社区先进管理服务理念向农村延伸,为农村居民提供就业、医疗、养老、社保、救助、培训、信息等多种服务,以服务促和谐。四是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和谐。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村务管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全区进一步推行党员、村民代表接待室制度、村民代表联户制度、优秀村民代表评选制度,激发村民代表作用,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在2008年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在全区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村级民主监督;适应建设新农村需要,完善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村干部战斗力,建设高素质村干部队伍。
(三)优抚安置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城乡一体化,逐步缩小安置差别。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区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与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改革长效机制。力争成立区殡葬执法机构,街道(镇)配备殡葬专管员,各村(社区)设立殡葬协管员;大力推进生态墓区建设,提高生态墓葬入葬率;推进公益性墓地生态化建设,对未达到要求的墓地坚决实行关闭;进一步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生态墓地管理制度,坚决制止违规建大坟,建大碑和购买寿坟等现象。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争创部级规范化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