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08-00137
文  号: 北区政办发〔2008〕85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08-07-16
关于印发《慈城古县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慈城古县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慈城古县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

      慈城古县城景区自2003年孔庙景点对外开放以来,经历了5年发展,目前已颇具规模。随着旅游事业的持续发展和广大游客对于旅游服务要求的不断提高,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已成为促进慈城旅游发展的必然需求。2008年初,慈城古县城保护与开发领导小组会议正式决定将4A级旅游景区创建纳入管委会主要工作之一。为了有效推进此项工作,参照4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特制定慈城古县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4A级旅游景区为抓手,完善旅游六要素接待配套,美化景区整体环境,规范和提高古县城景区的旅游管理服务水平,打响“江南第一古县城”特色品牌,带动慈城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慈城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根据“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关于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的总体要求,结合慈城古县城景区创建实际,明确以慈城古县城保护与开发管理委员会为创建申报主体。
       为切实加强慈城古县城景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成立由费伟华同志任组长,陈平同志任副组长,区旅游局、区城管局、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公安江北分局、工商江北分局、江北交警大队、慈城镇、慈开公司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创建工作办公室由陈浩炳任主任,蔡文质、竺志军、刘勇任副主任,具体落实4A级旅游景区创建的系列工作,并负责4A级旅游景区创建台账的整理、建立和申报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旅游局:全程做好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服务。负责古县城旅游外围交通标识标牌的建设,负责古县城旅游导游(讲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同做好古县城旅游的市场营销。
       区城管局:负责古县城游览沿线的市容环境管理,主要是沿街店面、摊贩的规范管理,协调做好古县城旅游公交的开通,配合做好人力三轮车规范有序运营。
       区文广局:做好文保点的保护和开发,负责古县城历史文化的挖掘、梳理和物化展示(文化书籍的编辑和出版),配合做好古县城文化产业的导入和管理。
       区卫生局:负责做好古县城景区食品安全管理,抓好古城内餐饮经营单位的全程监管,协调景区医务室的建立,建立景区与地方医院的定点联系制度,为景区提供紧急医疗救助服务,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卫生业务培训。
       区交通局:配合做好古县城旅游外围交通标识标牌的建设。
       公安江北分局:负责古县城景区的社会治安管理。
       工商江北分局:负责旅游商品打假和消费者维权工作,配合做好无证摊贩的管理及取缔。
       江北交警大队:负责东入口至临时停车场的交通管理,做好古县城主要游览路段的交通管制,如单向行驶、封闭管理等。
       慈城镇:做好古县城旅游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景区古县城氛围营造、街巷整改、绿化美化等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旅游购物、旅游餐饮等相关产业的导入和管理工作,负责街区厕所、垃圾处理系统等公共设施的综合整治和管理。
       慈开公司:对照创建标准,做好景点设施的建设,主要有停车场、游客中心、导览系统、导游服务等,抓好景点安全管理、综合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资金投入
       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所涉及旅游设施、旅游服务设施、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等相关硬件上的资金投入由各责任单位自行落实,不足部分及创建办公室的运作经费,由管委会统一协调解决。
       三、创建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领导小组根据创建要求,抓住重点和难点,积极开展工作。相关单位也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重视,并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尽力尽责做好创建工作。
       (二)分工落实。严格按照“自查--对照整改--初评--正式验收”的程序,对照考评细则,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实处,限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也要抓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
       (三)广泛发动。一是召开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定创建实施方案。二是充分发挥传媒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增强全社会共创4A的意识。
       四、创建任务分解及落实
       根据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和评定细则的要求,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重点针对古县城景区目前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与提高,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详见附件)。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8年6月1日—2008年6月30日)
       古县城保护与开发管理委员会明确4A级旅游景区创建目标,统一思想,并邀请市旅游局对创建进行可行性调研,起草创建实施方案,完成创建申报。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7月1日—2008年8月31日)
       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创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员工认真开展学习,提高对争创活动的认识,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到5A、4A级旅游景区进行考察学习,取长补短。通过相关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创建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并唤起当地市民参与创建的热情。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1日—2009年6月30日)
       4A评比标准由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景观质量和游客意见三个评定细则组成,其中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定细则包含了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等八个方面,对照标准,细化任务,各单位齐心协力做好创建的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等工作,并整理汇总台账资料。
       (四)自查整改检查阶段(2009年7月1日—2009年9月30日)
       创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和特殊时段集中抽查的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促与检查,逐一找出问题并进行整改,于8月中旬全面完成创建准备工作,8月底,迎接市旅游局检查验收;9月中旬,迎接省旅游局检查和初评。
       (五)验收评定阶段(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30日)
       各责任部门齐心协力,密切合作,精心准备,完善各项整改工作,以最佳的状态全面接受文化和旅游部的验收评定。
       (六)总结提高阶段(验收后)
       对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进行总结,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验收提出的意见与要求,抓紧抓好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创出特色,把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成果形成品牌推向市场。

       附件: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任务分解和细化表
 


北区政办发[2008]85号.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