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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外滩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第124号),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信息共设置机构简介、法规公文、规划信息、统计信息、安全生产通知公告6个一级类别9个二级类别。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包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信息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处室、责任单位
  1、信息内容
  简要描述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类别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它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信息的发布机构为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
  二、获取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网站(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13347/index.html)和外滩街道设立的各公共查阅场所进行查阅。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申请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办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0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0;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联系电话: 87669628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189号

      联系电话: 87669628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1:15,下午14:00-17:15
                 冬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1:15,下午13:30-16:45
  ③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87668509。

      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189号

      联系电话: 87669628

      邮政编码:315000
  申请人以方式①或方式③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进行接受核实后再行申请。
  4、申请办理及期限
  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
  外滩街道办事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7、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举报受理机构或者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工作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是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有关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189号
  联系电话: 87669628
  传  真: 87668509
  电子邮箱:wtjd@nbjb.gov.cn
  夏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1:15,下午14:00-17:15
  冬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1:15,下午13:30-16:45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

●公交乘坐:
  332路、384路、1路、380路、370路、341路、541路、4路、331路、18路(白沙路站下)
  11路、337路、339路、332路、13路、352路、16路、508路、384路、19路、816路、350路、303路、202路通宵线(白沙中心站下)

附件:

  1、江北区外滩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doc

       2、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doc

       3、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