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9833108/2006-00171
文件字号: 江北工商〔2006〕54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06-03-21
关于印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各部门:
       现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深化全局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工商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职能到位,为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区委、区府《关于印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职责和服务目标,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为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需要,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
       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要使全局的干部职工全面了解我国法律制度基本体系,熟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体系的框架,增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掌握经济法学和行政法学理论,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在管理对象即各类经营者中普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增强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和守法自律意识,逐步树立社会信用意识,大力倡导“诚信经营”、“遵法守信获益,违法失信失利”的经营共识,基本奠定市场经营良性运行的意识基础。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使广大消费者法律意识更加增强,能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使社会各界群众对工商机构、职能和有关工商的主要法律法规有进一步了解,逐步营造更好的社会执法环境。
      三、工作原则
      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三是解放思想,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全面建设法治工商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四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的对象做到内外有别,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形式,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的考核评比,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普法工作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在全局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观念。
      (二)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维护公平交易、严厉打击传销及其他商业欺诈行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维护商标专用权、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三)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制度,严格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程序,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围绕和谐工商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在全局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
       二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创建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乡村社区消费维权岗作用,贴近实际、贴近社会、贴近群众,注重导向性,抓重点和热点,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乡村、社区进行法制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充分发挥个体协会的组织网络作用,通过讲座、走访、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面向个体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宣传,促进个体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
      (五)认真开展全国法制宣传和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全局各部门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五、普法对象和要求
       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局干部职工,辖区内企业经营者、个体从业者和消费者。
普法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要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一年不少于三次,党委、支部每年要举办以学习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法活动。
       二是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重点要学习宣传《宪法》和《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要培养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理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增强其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自觉性。注重把广泛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把事前教育与事后惩处相结合,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从业人员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引导其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同时,保护好其合法权益。重点要做好公司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市场经济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法制素质,增强其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对广大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的有机结合,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引导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了解和熟悉与自身权利密切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法律制度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局“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是2006年:宣传发动阶段。根据市局和区委、区府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的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二是2007年至2010年:组织实施阶段。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2010年:检查验收阶段。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认真进行自我检查总结,查缺补漏,总结提高,迎接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全局继续保留原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五五”普法办公室仍设局办公室(法规科),承担全局普法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局“五五”普法规划,选编普法教材和宣传资料,组织、安排全局普法学习,指导、协调全局普法工作,并负责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水平。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对在“五五”普法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从而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普法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制定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标准,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大力支持和培育符合条件的工商干部加入公职律师队伍。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关门户网站要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注册大厅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利用便民服务场所、咨询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服务。

主题词:司法 法制 教育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工商局,区法制办,区司法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                   2006年11月15日印发